盘锦经济合同纠纷案律师-合同纠纷金牌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02 04:19:37 来源:公司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的规定。”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或仲裁,规定适用其他的规定。可见,《合同法》的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之中。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在《最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则更有针对的反映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期违约的诸种形态。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还包括规定的其他有名合同以及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质的无名合同。

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协议等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承担一定金钱给付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对于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禁止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公布实施,将完整的合同制度正式昭示于世界,结束了合同法三分天下的局面。然而,在理论上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揭示合同制度的全部理论内涵,则为刚刚开始。其中研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制度,也正是如此,全面研究我国违约责任的分类、内容和形式,无论是对于合同法的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是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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